娄底华建学校

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redcloud
创建于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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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娄底华建学校地处娄星北路华建工程公司院内,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创立于1959年,学校占地15967平方米,现有27个教学班,学生1200余名。学校以“崇德、笃志、求真、报国”为校训;以“自强、有恒、进取、创新”为校风;坚持“敬业、博学、善导、厚生”的教风;坚持“勤学、善思、好问、求精”的学风。贯彻落实“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力争创办为“对学生负责、令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现代化精品学校!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湖南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娄底市文明校园”“娄底市示范家长学校”“娄底市娄星区清廉学校先进单位”“娄底市娄星区教育系统教育与督导先进单位”等。

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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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品牌,以创新促发展,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致力于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在校内课后服务中实行跨学科融合式教学,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篮球、足球、书法、美术、舞蹈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以特色创品牌,学校通过开展主题阅读、经典诵读、教师伴读、亲子共读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阅读的热情,努力营造“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的读书氛围。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如学雷锋活动、红色革命教育、感恩教育、国旗下的讲话等,注重学生的品德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素质。

四、创建体育“2+3+1”锻炼模式,创编体育校本教材,重视课间锻炼,丰富了体育内涵,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热情。

        在华建学校这片育人的沃土上,全体教职员工将发扬华建精神,奋发进取,求实创新,戮力同心,为娄底教育的发展锦上添花!

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小学部:东至娄星北路;南至香茅街;西至桑塘路;北至凤阳街。

 2、初中部:与本校小学招生范围相同。

(二)招生计划


1、小一招生计划人数150人、班级数3个;

2、初一招生计划人数275人、班级数5个。

(三)网上申请学位时间、地点及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初一新生:6月20日至7月4日。

 小一新生:7月25日至8月10日。

2、平台核验:

       网报平台审核通过,显示已派位或已分配的学生,均不需要来校现场审核资料,8月31日到学校查看分班公示即可。

3、现场审核:

       符合我校招生条件,但网报平台没有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带齐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来学校新教学楼一楼进行现场审核:

初一新生:7月5日至8日

小一新生:8月12日至15日

       为避免拥挤,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请关注平台消息。

(四)学位申请程序

2024年娄底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系统登录二维码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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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办法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以前满6周岁,以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要保证其入读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街道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小学毕业学生应全部接受初中教育。

      1、根据下列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1)常住人口

       ①有户有房

      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均在娄底中心城区(不含乡镇,下同)范围内,且所在地一致的,按在所在地学校招生范围入学;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均在娄底中心城区范围,但不在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原则上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②有户无房

      户籍(当年3月1日前迁入)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但在娄底中心城区无住宅不动产权证的(以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娄底中心城区无房证明),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在户籍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③有房无户

      在娄底中心城区有住宅不动产权,但户籍不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以住宅不动产为依据登记入学,具体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办理了住宅不动产权证的,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如住宅不动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提供住宅不动产权部门的不动产权证明。第二种情况是暂未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的,则提供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娄底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及该住宅产生的水电发票、居民户口簿。情况不明时,由住宅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第三种情况是暂时不能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须提供契税发票、居民户口簿、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和该住房产生的水电发票,由住宅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2)流动人口

      进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住址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②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娄底中心城区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 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入学报名时6个月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属股东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出具证明);《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须提供与娄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入学报名前6个月的水电发票。

      ③如果申请学生人数多于该学校学位数,则采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者则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3)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口

      ①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鼓励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②确实在城区居住需在城区就读的,由学校确认,参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执行。

      2、直升生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入学方式入学(需经学校审查)(招收初一学生),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可接收划片区域内学生报名。

      3、其它事项

      (1)申报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时均需携带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未完成疫苗接种的请在入学后15日内补种完成,并将接种合格证明交予学校)。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需提交小学毕业证和素质报告册。

      (2)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均实行网上报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招录,确属情况特殊的,学校确认后必须予以网上补报,否则报名无效。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学校将不再提供学位。

      (3)凡查验出其中任何一项资料做假者移送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六)监督管理

1、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娄星区教育局教育股:0738-8512280

娄底华建学校:胡书记 13873882595

2、招生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娄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8-8511006

娄星区教育局机关党委:0738-8512060

娄底华建学校纪检员:谢主席13723808458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娄底华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娄底华建学校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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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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