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旧婚俗--抢婚

王均
创建于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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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婚,顾名思义,就是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趁其不备将其女子抢到男家与其成婚。在电影、电视剧中常有抢婚的故事情节,如占山为王的土匪强抢民女上山作压寨夫人,富家老爷和少爷强抢民女为妾为妻的。在解放前我们房县也存在有抢婚的现象,对我县解放前也有抢婚的现象,大家是不是觉得太野蛮、也太没得王法了吧。其实不然,房县的这种抢婚现象与电影、电视剧中的抢婚情节是有本质上区别的。

       在过去,由于战乱、灾害、疾病及意外事故年轻夫妇丧偶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那些死去丈夫的妇女,家里没有了男人,一家人在以后的生产和生活不知有多么的艰难困苦。作为人妻,谁不想寻求圆满的婚姻家庭,后半生有个依靠。作为丧偶儿媳的公婆来说,担心孤儿寡母的日子没人照料,生产、生活很难维持。除此之外,更担心寡妇门前是非多,生怕出现一些有伤风败俗的事情,败坏家族名誉,也希望儿媳妇能重新找个男人成个家有个依靠,消除后顾之忧。在旧社会小伙子讨不到老婆打单身汉的比较多,特别是过了结婚成家的年龄,要想说个黄花闺女更是一件难上难的事,还有就是早年丧妻的男人,这种男人到了这个份上大多只能是讨个寡妇来作老婆了。单身汉想娶老婆,寡妇想嫁男人,现实社会中哪有堂而皇之为出嫁寡妇而操办婚事的。一个家庭大张旗鼓的去出嫁寡妇儿媳那不是丢人现眼遭人耻笑的事。作为女方家(娘家)嫁出去的姑娘就是泼出去的水,也不可能将女儿接回家再重新出嫁他人吧。

        如何使这样的寡男寡女名正言顺的重组结为夫妻,并避讳公婆家出嫁寡妇(儿媳)这样不好听的名声,不知是从哪个年代开始,人们就想出了用“抢婚”这种方式来成全他们的婚事。当然抢婚的事还得由媒人牵线搭桥,媒人在暗地里物色男女对象进行撮合,并征得有再婚意愿的寡男寡女和其家庭长辈的同意,婚事就这样在暗地里定下了。婚事定下来后,并确定一个抢婚(结婚)的日子,这天,女方家的家人和长辈借故外出,只留被抢的女子(寡妇)一人在家,或是女子一人到一个约定的地方,男方家组织数人,有的还抬有花轿,当然花轿得放到远离女方家的地方,然后由男方的两至三人到女方家或约定的地点将女子(寡妇)拉起或背起就走,若女方有小孩的同时将小孩也带走,没有花轿的就轮流背到男方家,有花轿的就用花轿将被抢女子抬到男方家,到男方家后就及时举行结婚典礼。结婚几天后,女子可回到原来的家将一些旧衣服等物品带回新的婆家,有小孩没带走再将小孩带走。作为原婆家和女方家(娘家),还要男方家,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三家都皆大欢喜。

        旧社会上述房县的抢婚现象应该说只是名称上的抢婚,实质上还是两情两愿。是人们为了不违背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而采取的一个两全其美的变通办法,解放后这种抢婚的现象已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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