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高金融安全意识
——深圳分行营业部

用户17927777
创建于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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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新开代发工资户涉案数量较大,据调查发现,大部分持卡人涉案原因均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意识薄弱,将受骗账户出借他人刷流水,或为获取一定利益将账户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自身利益损失,使我行账户使用受到影响。深圳分行营业部于6月12日上门外拓批量开户中,对代发薪员工进行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一、向持卡人告知借他人刷流水、出租出售银行卡的风险点。

        银行卡借他人刷流水、或出租出借等行为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银行卡被用于犯罪行为如洗钱、诈骗、网络赌博等,出借的行为会导致持卡人承担刑事责任,且会带来相关的财务和信用风险,导致持卡人财产受损。一旦不法分子使用银行卡进行非法活动还会导致信用问题,这些问题会追溯到持卡人本人,造成个人征信污点,影响今后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服务。

        出租出借银行卡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后,持卡人将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的全部业务,无法使用手机银行转账、网上购物、扫码支付等消费功能,同时在惩戒期间持卡人也不能开立新户,给金融生活带来巨大不便。

二、向持卡人宣读并签署《江苏银行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温馨提示》

        在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可能会遭遇资金被非法转移、盗刷等风险。我行将加强对银行卡交易的安全监控和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交易。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和信息安全,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交易。

       我部员工向持卡人宣读新添加的温馨提示“您的开卡用途为代发工资,如您离职或卡片未用于发放工资,请您在一周内前往我网点进行二次实名认证,我行将根据您提供的资料为您重新设置账户服务功能。如未能及时前往网点重新认证,您的账户将被限制非柜面功能。”由此进一步提示持卡人合理使用卡片,避免后续账户使用受到影响而产生的纠纷。

      综上所述,代发薪员工属于流动性较大、反诈意识较为薄弱的群体,在使用银行卡中容易受到各种欺诈风险的威胁。我部将在今后外拓批量开户中,进一步加大对代发工资客群持卡人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积极维护持卡人账户安全,有效提高我行账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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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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