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永坪镇初级中学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及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财政局和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健全,学校管理责任空转,学校校长负责制、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执行不到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不严格。各学校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对各级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和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确实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未设立专门台账,不按规定单独核算。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通过虚报学生数和实际就餐天数等方式,套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用于食物采购配送费、水电暖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公共开支。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发放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教职工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食堂维修改造等其他教育支出。将膳食补助资金用于“三保”支出、居民养老保险、平衡预算和偿还债务等。
(三)招标采购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利用供餐权与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各种方式侵蚀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学校原辅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对采购、校外供餐单位以及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遴选、搞垄断经营。招标后监督管理不到位,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强买强卖,食品食材缺斤少两。未建立或者不执行供应商、食堂承包方或委托经营方退出机制。
(四)食堂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未自主经营,存在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现象。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导致物品流失。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未投入使用。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
(五)食品食材质量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无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等。
(六)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问题。重点整治学校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晨检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记录等制度执行不严格。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三防”设施及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完善,设施设备老化,对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不达标,未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和实时传输,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
(七)腐败和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私等问题。
(八)涉及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其他方面的问题。重点对今年开展的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省市县级督查、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于2024年6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底结束。
三、投诉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进行监督,发现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
电话:13909394042
邮箱:3506781380@qq.com
监制:罗学民
审核:赵文明
编辑:周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