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人育星幼儿园转载】蹭热点?引关注?泄愤?网暴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树人幼儿园
创建于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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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公安提醒‼️‼️‼️

前阵子,一起“老太推倒摩托车”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害人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老人经过时推倒,在争取赔修权益的时候,该老人去世,遂产生了支付纠纷。陈先生依法维权,却遭到了网民的无端网暴。

为此,陈先生依法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自诉,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认定被告网民的行为侵犯了陈先生的名誉权,一审判决被告人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而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胖猫”事件更值得借鉴和深思。

重庆男子“胖猫”跳江身亡,其女友谭某一下子沦为了大家眼中的“捞女”“pua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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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别有用心的网民借机煽风点火,网上出现了大量针对谭某的人肉搜索、造谣、谩骂等行为。

还有个别网民为蹭流量、博眼球,煽动网民向谭某支付宝转账附留言辱骂,对谭某进行人身攻击。目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场普通的恋爱关系,在一些人的推波助澜下,竟演变为一场声讨“渣女”的狂欢,无辜当事人饱受网暴的肆虐和摧残。而法律,就是要坚决对网暴行为亮剑!

实施网暴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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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民事责任

Law

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02

行政责任

Law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03

刑事责任

Law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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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公然网暴他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杜绝网暴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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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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