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
打早打小
综合治理
稳妥处置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禁止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1、非法集资,防止他人利用其经营场所、销售渠道从事非法集资;
2、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3、依法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包括:
1、承诺高额回报
2、编造虚假项目
3、虚假宣传造势
4、.利用亲情诱骗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