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家长对资助政策的明晰度,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能够享受助学待遇,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学期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资助政策实施办法宣传如下:
一、资助对象
天慈保育院幼儿
二、资助标准
省级示范幼儿园1300元/生·年;市级一级幼儿园900元/生·年;市级二级幼儿园700元/生·年;市级三级幼儿园500元/生·年;未入级幼儿园35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75元/生/月(一个学期五个月,共计375元)。
我园属于市级二级公办幼儿园,按期收费标准全免。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为国家政策,不用提交任何资料。
三、资助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家庭;
2.低保家庭儿童;
3.孤儿;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
5.军烈属子女;
6.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
7.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温馨提示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家长可在班主任处领取《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学前教育阶段)》。
四、资助流程
1.幼儿家庭向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享受资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居住最低生活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
2.幼儿园资助评审,按照要求进行班级、年级、园级进行三级评审。
3.幼儿园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5.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按照标准,在伙食费中进行冲抵,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6.贫困学生及学前减免每月皆签字留底归档。
我园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