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此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省、市关于“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相关要求,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危货运输执法中队积极利用“科技信息化平台”,“数字化’监管,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危货运输执法中队有效应用信息化平台,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定期通过运管通系统对罐检过期车辆进行核查,通过罐检平台核查车辆最新罐检情况,通过电子运单系统核查罐检逾期车辆制作电子运单情况,再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行情况及车辆轨迹进行核查,通过4个平台数据有效结合、交叉比对及进一步核实,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车辆罐检过期从事运营、充装介质与适装介质不一致”等情况,核实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通过电子运单系统核查车辆制作电子运单情况
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核查车辆运行情况及轨迹
通过罐检平台核查车辆最新罐检情况
通过运管通系统对罐检过期车辆进行核查
科技平台的赋能,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监管,丰富了行业监管手段,推动了我市危化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落实和稳定运行,有效促进了危化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通过信息化手段应用,依托4大平台的数据支撑,今年以来,中队共查出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共计4.5万元。通过立案处罚的手段,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