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服务对象为主动求助,为了更好的服务对象,3月19日社工第一次入户走访评估案主家庭基本情况,询问案主需求预估案主需要,案主情况如下:案主由于天生肢体二级残疾(罕见病),生理方面也不能自理,案主主要是肢体残障会影响到心理健康,会导致性格变化,以及内心孤独,不愿和同龄孩子交往、交流,导致性格孤僻。
(家庭情况)家庭人口6人,但2位叔叔平时都是在外打工,家里就父亲一个劳动力,因案主患有的是罕见病,维持身体的针剂又很贵,初步预估其家庭经济极为困难,服务对象条件符合困境儿童中的自身困境条件,希望社工工作人员需要介入帮其申请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确定了案主的需求,社工于3月26日第二次入户1、走访制定服务计划,确定服务的先后顺序,询问是否有紧急介入的事件。
2、告知并帮其申请相关儿童补贴(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3、和案主签订个案同意书。
4、向案主介绍机构的功能和服务,并和案主达成协议 ,和案主签订个案同意书。
3月28日本次入户走访和案主家长讨论计划帮助案主对接民政局,链接相关救助资源并帮其帮助案主填写海南省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审批表、海南省困境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复印户口本、银行卡、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5.31日入户走访:1、告知目前申请补贴的进度;2、组织游戏的互动为服务对象建立更好的关系;3、为要到来的国际儿童节给服务对象带去小礼品让其感受到社工的关怀。
6月18日回访:1、和服务对象回顾工作过程、强化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给服务对象积极支持;
2、解除关系;
3、给服务对象带去礼品表扬其取得的进步表现;
4、表示会电话定期回访巩固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