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
创建于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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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创办于1973年,占地面积53亩。目前有18个教学班,760余名学生。自创办以来,通过几代白马人的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先后获得了以下荣誉称号:“浙江省农村示范初中”、“浙江省中小学示范图书馆”、“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一级站”、“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浙江省诗教示范学校”、“金华市书法特色学校”、 “金华市绿色学校”、“金华市教育信息示范学校”、“金华市园林单位”、等。

近年来,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教育初衷,提出“活力白中,幸福校园”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紧紧围绕“暖心育人”特色,建设富有特色的“暖心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五美并具的新时代好学生。

白马初中2024年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知


根据《浦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浦教〔2024〕3号)《浦江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 (修订)》( 浦教〔2023〕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2024年新生招生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①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白马镇、郑家坞镇)的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前。6月15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②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如果拥有多套住房的,按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为准。

③辖区内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 

6月15日—17日,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每天8:00~20:00;)

网上报名不会操作的可以到我校现场报名,学校现场服务时间为6月15日和6月17日两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视为放弃学区内学校排序录取机会,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月30日,未摇号中的,可报名学区学校。

7月3日,辖区内随迁子女到我校现场报名。

7月10日,随迁子女按积分政策录取。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小孩父母(应与孩子同一本户口本的)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有支付宝的可以不用下载“浙里办”,在支付宝中搜索可找到“浙里办”。

2.直接点击“浙里办”APP(或通过支付宝搜索进入“浙里办”)→搜索“浦江代办在线”→学在浦江阳光招生报名→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学段,→选择报名学校(初中还需选毕业学校),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户口,系统自动跳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地址及学区匹配等信息,→点击下一步,如有学区房勾选“有”后→点击查询,系统自动跳出房产信息,如有多套房产的,自行选择其中符合学区的一套即可→点击提交,→点击确认提交,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至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于7月1日在学校审核后显示,请关注查询。


☆注意事项

(1)注册系统账号时,请填写最常用的手机号码,并在系统开放时段保持畅通。

(2)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填写时一定要注意用大写的“X”。


(二)现场报名

1.请细读《浦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相应地点,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

2.户口在本学区: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

3.有房无户:户口簿、房产证原件、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三)随迁子女报名

在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再招收部分符合条件暂住于白马镇、郑家坞镇学区内的外来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入学政策,学校根据空余学额及积分排名录取,额满为止。


1.基本条件:父母一方参加我县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或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


2.报名时间:7月3日到白马初中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基本资料】

(1)具有白马镇、郑家坞镇学区内的劳动合同或白马镇、郑家坞镇学区内的营业执照。

(2)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社保缴费凭证(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

(4)申请人劳动合同。

(5)申请人发明创造、表彰奖励情况等证书。


四、录取方法:

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本学区学生,报名数据经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审核通过的予以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辖区内随迁子女,在完成本学区学生招生后,根据学校学额空余情况,按积分高低排名录取。


注:辖区内随迁子女,只能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五、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通知。

咨询电话:楼老师13777507636

                   王老师1357592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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