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规范尤为重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适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相关要求,有效引导和规范了银行机构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走进集市,为各位进行金融知识讲解。
在集市上为群众进行投资型产品适当性相关内容的教育宣传,普及银行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有关知识和各类金融产品的业务模式、办理渠道、相关风险等,帮助群众知晓并理解投资风险,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引导他们树立理性投资观念,避免盲目投资。
同时针对高息理财、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等进行风险警示教育,帮助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通过本次教育宣传活动,让消费者真正了解金融活动中自身的权利义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认可。我支行将继续承担好消费者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为群众带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