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朝阳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福州市朝阳小学
创建于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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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划片范围及过渡楼盘

       1.菖蒲路 63 号三盛巴厘岛、朝阳路 150 号菖蒲新区、朝阳路132 号临江大厦、朝阳路 156 号(原新建小学教师楼)、菖蒲浦墘53 号浦墘新村、工农路204号港头花园、海关巷15号红鼎天下花园


       2.朝阳路 114 号民航宿舍、朝阳路112号区委宿舍、朝阳路 94--17 华桥新村、朝阳路 94--16 教师宿舍、朝阳路30号仓山公安分局住宅楼、怡和巷56号法院宿舍


       3.朝阳路 95 号朝阳小区、朝阳路 85—89 号、朝阳路 125 号、 朝阳路139号


       4.纸厂宿舍、振兴巷14号火柴厂宿舍、纤维厂宿舍、振兴巷4号省电信器材一厂宿舍


       5.港南路 10 号先锋花园、福晟朝阳壹品


       过渡楼盘:临江新天地(朝阳路21号琼花苑、朝阳路 215号烟山苑、朝阳路278号玉岛苑、朝阳路310号仓景苑、兴嘉苑、 福江苑、美墩路103号江景苑、美墩路 102 号美墩苑)、中垱弄 70 号长城新村、世欧上江城、连江路 1号隆华公寓、港南路 79 号面粉厂宿舍、港南路 77 号港务宿舍、美墩一弄79号临江干警 宿舍、南江滨西大道 88 号闽商华府公寓(闽樾湾)

二、招生对象

       各校招收对象为本片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各校不得 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 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片内生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一)片内生入学办法


       1.片内生的界定。

       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 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 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e福州打印父亲和母亲无房电子证明,复印格式见文末),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 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 号),五城区小学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办法。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的家庭,自子女入学登记之日起,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 定六年。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取得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 (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均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 龄儿童符合“片内生 ”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 ”要求的,由 户 口所在区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3. 网络预报名成功后,家长于7月1 日至3 日按要求的时间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A4纸双面复印件到划片学校进行凭证核查: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③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仅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时才提供)④“e福州”不动产查询打印件。【复印格式见文末:材料复印格式】

(二)流程图

四、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流程图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来仓山区居住的福州市五城区以外户籍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籍适龄儿童等除外)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通过“榕教之窗 ”系统统一实行电脑派位 招生。 电脑派位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本辖区内符 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入学。


     (一)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片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3 年 6 月 16日--2024 年 7 月 5 日期间的居住证视为有效期)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租房合同、 拆迁协议)。父(母)购房或持有公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的,无需办理居住证。居住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月 30 日)购买的房产,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 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


       以下情况不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证但为 2024 年 3 月 1 日后(含 3 月 1 日)跨区变更居住地;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持有不同片区的居住证;

     (3)超龄的随迁子女;

     (4)居住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的房产不能提供孩子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或者父(母)挂户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的房产不能提供父(母)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

     (5)居住的房产学位已被占用。

     (二)仓山区优先派位条件: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

     (1)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 100% 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

     (2)父(母)租住仓山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或持 有拆迁协议;

     (3)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 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 50%(含) 以上份额。


       次优先:

     (1)父(母)2 月 29 日前在仓山区持有营业执照 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

     (2)父(母)具 有仓山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仓山区;

     (3)父母双方具有仓山区户口;

     (4)多孩家庭随迁子女其哥哥(姐姐)所在学校为弟 弟(妹妹)填报的第一志愿。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 6 个月(截止当年 6 月 30 日)以上。

     (三)录取办法:随迁子女志愿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志愿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 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入学。双胞胎子女要捆绑参加电脑派位。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符合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在电脑派位结束后将户籍新迁入本区的随迁子女,由区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公办学校就读。居住在仓山小学、麦顶小学、仓山区第二中心小学、 仓山区第一中心小学的随迁子女到朝阳小学申请学位。


       网络预报名成功后, 家长于7月 1 日至 3日按要求的时间段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A4纸双面复印件到划片学校进行凭证核查(现场核查时,需业主陪同家长到入学凭证核查学校,出示房产证原件明确购房时间):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双方片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同时打印“e福州”不动产状况查询原件);③居住在 2021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的房产,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复印格式见文末:材料复印格式】

(四)流程图

  五、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和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以及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要求的片内生入学办法流程图

(一)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入学办法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不符合划片的本地生:

       1.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属挂户生,向报名点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挂户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房产的非集体户挂户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非集体挂户生家长7月1 日- 3 日现场核查时,需业主陪同家长到入学凭证核查学校,出示房产证原件明确购房时间)。

       以下两种情况由区教育局进行二次安排入学:挂户在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房产的非集体挂户生不能提供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或者挂户的房产学位已被占用。


       2.父(母)购买仓山片区房产且适龄儿童户籍在仓山区其他片区,向房产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1)居民户口簿;(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e福州”不动产查询打印件。【复印格式见文末:材料复印格式】

(二)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现役军人子女、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台商子女、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片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消防救援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于 7 月 1 日至 3 日到学校进行入学凭证初查。

六、招生联系人:

       电话:87325375(双休日除外早8:30—11:30 下午2:30—5:00)


       联系人:叶老师


       请2024年一年级预报名学生家长扫码加入学校QQ群(相关招生文件及通知将在本群发布)进群请改昵称为:孩子姓名+爸爸(妈妈)如:张小明爸爸

七、温馨提示

       1、请家长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正确学生类型报名。报名时,必须根据相关证件如实填写,如虚报信息,由家长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预报名与入学凭证核查

       为做好今年的入学凭证核查工作,方便我校报名的家长到校核查入学凭证,我校将全部实行“①网络预报名→②预约排队取号→③到校核查”的方式。


     (1)6月17日至30日,所有需要在公办校入学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系统参加预报名。


     (2)6月25至30日,请所有预报名成功的家长在Q群或者校门口,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领取入学凭证核查的排队号。一个孩子只能取1个号(双胞胎仅需取1个号)。如发现重复取号,则预约作废。


     (3)7月1 日至 3 日,预报名成功的学生,按排队号上的时间,由监护人(儿童不要到校)带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随迁子女现场核查时,需业主陪同家长到入学凭证核查学校,出示房产证原件明确购房时间)


       3、审核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2:30-4:30 

八、关于一年级新生网络预报名操作办法,请家长参考《榕教之窗系统》预报名操作指南进行预报名。

       榕教之窗系统登录方式:


       1. 下载“e福州”APP,首页搜索“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


       2.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榕教之窗>>榕教招生>>小学招生。

       材料复印格式:以下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请按本要求复印再提交,谢谢支持!


     (一)片内生复印件要求:


       1.户口复印件(父母户口本不在一本,请另复印1张结婚证)


                                          

       2.房产证(缩小印在一张)

        3、e福州上的无房电子证明或不动产状况查询结果的样式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复印件要求:


       1.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备注:父母户口本不在一本,请另复印1张结婚证)



       2、父(母)持房屋所有权证的随迁子女

(备注:父母户口本不在一本,请另复印1张结婚证)

       (还需提供e福州提供不动产状况查询结果)

       (居住在 2021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含 2021 年 11 月 30 日)购买的房产,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




福州市朝阳小学

2024年6月14日








文字:教导处

图片:教导处

审核: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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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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