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的由来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重大的国际禁毒会议,大会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禁毒法律法规
我国坚持厉行禁毒方针,在禁毒法的统领下形成了刑事立法、行政立法和社会立法相互配合的禁毒立法格局。禁毒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
毒品犯罪行为包括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吸食、注射毒品
3、通风报信行为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5、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毒品有哪些危害?
- 损害身心健康
精神障碍是药物成瘾引起的最主要的身心损害,表现为幻觉、思维障碍、人格低落,还会出现伤人或自杀等危险行为。
- 造成身体免疫力降低,引发各种感染
容易引起艾滋病、肝炎、结核等传染病,药物过量常致中毒死亡。
- 药物滥用耗竭社会经济,阻碍社会发展
- 破坏家庭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严重的社会犯罪问题
- 毒品的非法种植、制造、贩运,毒化社会风尚
我们要加深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
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