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非法集资案例一

双鸭山中支
创建于06-13
阅读 721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各地区各部门已采取强效措施进行打击,虽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仍比较严峻,非法集资活动依然猖獗,且作案方式花样翻新,一些犯罪分子通过虚构项目、承诺高收益、养老、发展下线进行传销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危害社会公众资金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提高人民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以案说法,告知广大群众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让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的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抵制非法集资、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案例一】

    老李今年刚退休,老伴走得早,儿女又都在外地,退休后老年生活甚是孤单。他虽然身体健康,却时常为未来如何应对养老、看病难等问题发愁。这时候,他遇到了“好心人”小王。

    小王对老李嘘寒问暖,跑前跑后照顾,陪老李聊天、帮老李干活、送老李小礼物,打出一个又一个“温情牌”,逐渐得到老李的信任。之后小王通过带老李实地参观养老公寓项目、体验高端养老公寓入住,同时营销养老项目高额回报,购买项目名额有限等作为诱饵,诱导老李投资购买该养老公寓项目。老李转款 50 万元签订合同后,却迟迟未见公寓建设。老李赶紧追问小王,发现小王电话关机,从此人间蒸发,老李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警示教育】

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主要有以下几种套路形式:

套路一: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名额有限、“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三: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套路四: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以“以房养

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阅读 721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