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证新城乡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盈江县教育体育局、新城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4年秋季新城乡中心小学拟招一年级新生3个教学班,共140个学位。
二、招生原则
严格招生范围,凡符合我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等,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招生范围,可到我校进行报名登记。
我校拒绝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我校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凡经相关单位鉴定,认为不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招生范围内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等适龄儿童,鼓励到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或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招生编班形式为:根据各村寨报名情况、男女比例进行电脑随机编班,统筹教育资源、合理搭配教师,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招生公平、编班公平。
三、适龄儿童报名年龄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四、招生范围
第一批次:新城乡新城村、广丙村、帮瓦村、杏坝村、红山村、机关单位、农场八队、傣龙村(上芒康社、下芒康社、户达社、拉万社)。
第二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五、寄宿生划定范围
根据新政发【2023】21号关于印发《新城乡中心小学寄宿学生界定办法》的通知精神,规定:
一、寄宿学生界定以家庭现居住地址主。
二、寄宿学生居住地地理区域界限划分:学校西至芒康桥、东至木龙河硅厂岔路口以外的招生片区学生。
三、划分界限区域内(芒康桥至木龙河硅厂岔路)及招生片区外的学生原则不得住校;因特殊原因需要住校的学生须持有村委会证明,向学校申请审核。
四、新城村(除拉帽村民小组)的学生一律不得申请住校。
六、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报名时请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留下备查):
1、入学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主要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2个人);
2、入学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入学儿童疫苗接种证复印件及疫苗接种查验证(卫生院出具);
4、单位证明(机关单位子女);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七、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组织第一批次新生报名登记工作;
2024年7月9日根据第一批次招生情况组织第二批次新生报名工作。
八、报名地点
新城乡中心小学综合楼一楼
九、招生安排
第一组:岳艳红(组长)、段佐东,负责招收新城村、红山帮瓦搬迁户、机关单位、农场八队的适龄儿童;(走读班)
第二组:思安贤(组长)、叶达观,负责招收杏坝村、红山村及傣龙村上芒康社、下芒康社、户达社、拉万社的适龄儿童;(住校班)
第三组:杨三喊(组长)、刀承丽,负责招收帮瓦村、广丙村的适龄儿童。(住校班)
十、审核组
赵 伟(负责一组)
劳学标(负责二组)
方文斌(负责三组)
龚政富(负责收集汇总)
十一、联系电话
岳老师:13578203348
陈老师:13988214865
赵老师:15706981478
劳老师:13759227715
盈江县新城乡中心小学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