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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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通告】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创建于06-13 阅读24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大田县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田政办规〔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就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户口落户登记日期须在2024年6月21日之前。

招生片区

        1.户籍在香山路和桥山路的均溪镇红星村适龄幼儿;

        2. 户籍在香山路和桥山路的东门居委会适龄幼儿;

        3. 户籍在镇东居委会(不含纳入红星幼儿园和温镇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其他路段的适龄幼儿;

        4. 户籍在均溪镇城东村的适龄幼儿。

招生时间

202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招生地点

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一楼

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

1.报名条件:

1.户籍所在地在大田县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片区且户口登记日期在2024年6月21日前的城区户籍;

2.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幼儿;                

3.招生片区内购房且具有不动产权证或“两证”齐全的、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和契税完税凭证的房屋所有人以及符合县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赁住户直系子女的有户籍适龄幼儿。

2.报名材料:含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注:户主和幼儿信息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含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与土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和契税完税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交凭据等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

1.报名条件:第一四还有剩余学位,可按就近入园的原则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2.报名材料:家长或监护人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问内到所在招生片区幼儿园报名登记。

3.报名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审核

其父母必须提供户口簿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园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免试入园。

报名登记

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幼儿园存档,一份家长留存,9月1日凭报名登记表注册,请妥善保存。

注意事项

1.6月29日在园外公告栏公布招生名单,招生结果以公布名单为准。

2.在幼儿报名资格初审、复审过程中,如发现幼儿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存在证件资料造假等行为,将取消该幼儿本年度进入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的资格。

3.适龄幼儿资格初审时,请家长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如缺一项不得报名登记。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无法报名的,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告知幼儿园,否则将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得补报名登记。

5.家长或监护人报名登记时,不携带孩子入园,有序排队到指定地点注册。

6.9月1日注册报名时,请家长带齐材料,包括:幼儿报名登记表、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等,如缺一项不得注册缴费。(备注:7.8月份适龄幼儿需到妇幼保健院做入园体检,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接种点开具查验证明)

招生电话

0598-7227610



编辑:田慧敏

审核:林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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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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