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 号,以下简称《通知》),下面对相关政策要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主要包括
哪些方面?
- 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 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
- 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
- 便利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收付
- 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
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
是怎样规定的?
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根据商事改革制度,业务办理及审核要求上有哪些调整?
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时,无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件。银行可凭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系统披露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等,作为业务核、账户开立、企业信息登记依据。企业办理来料加工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时,无需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 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
- 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
- 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
-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便利化试点。
放宽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的哪些
使用限制?
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在符合下列规定的情形下,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
- 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 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 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
- 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有
哪些优化?
- 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现行规定且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以人民币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
-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须遵守《通知》第八项的规定。
对外商投资业务的专户管理要求
有哪些规定?
取消对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相关专户管理要求。境外投资者将境内人民币利润所得用于境内再投资,将人民币资金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划转至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的账户,无需开立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
被投资企业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使用须遵守《通知》第八项的规定。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以人民币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相关各中方股东无需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或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
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管理进行了
哪些优化?
境内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就一笔境外人民币借款开立多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也可就多笔境外人民币借款使用同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资金收付。
境外借款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原则上应当在借款企业注册地的银行开立,对确有实际需要的,借款企业可在异地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借款结算行以外的银行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为企业办理境外人民币借款还本付息。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人民币借款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签约币种根据实际需要可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
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
有哪些简化?
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提前还款额不再计入企业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调整为 0.5。调整后的企业境外放款余额计算公式为:
企业境外放款余额=∑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
企业将人民币境外放款转为股权投资的,银行须在审核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等相关材料后,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进行相应信息变更及登记。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
有哪些变化?
扩大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可接收从境外同名账户汇入的人民币资金。除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
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跨境收付
业务可享受哪些便利?
支持境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
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接收港澳同名汇款有什么便利?
境内银行可为香港、澳门居民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接收香港、澳门居民每人每日 8 万元额度内的同名账户汇入资金,境内银行应确保汇入及汇出资金使用符合现行规定,其中汇入资金仅可用于境内消费性支出,不得购买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