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6月6日,教师教育学院教工第二支部在艺术楼A212展开了6月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会议由支部书记段恒耀同志主持,他首先带领大家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总则部分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纪律处分条例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以及纪律处分的类型。
接着,结合具体的案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内容进行了领学。比如,在讲到第五十二条时,提醒教师在课堂上要守规矩,守底线,不得传播第五十条、五十一条所列内容。提醒出国的老师对上述内容坚持不买、不看、送也不要的原则。翻墙违反第五十二条规定,是要受处分的。
然后,学习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讲到第七十九条举例讲解了不执行党组织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将会受到什么级别的党纪处分。
之后,由李飒同志诵读了第八十一条,由王晓龙同志诵读第九十一条等与老师们息息相关的条目,提醒老师们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离镜前一定要提前报备,变更路线也违反党的纪律。
最后,支部书记段恒耀同志号召大家会议结束后要坚持自学,可以通过“共产党网”进入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点击进入“学习助手”进行“每日一测”,以测促学,提升党纪学习效果。
希望大家能将所学内容转化为实际行动,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