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落实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大理州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针对高速施工安全问题,对公建公司开展安全提示和宣传警示。
上周,该施工单位一辆路面养护作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期间发生车辆轮毂高温引发自燃,被高速公路交警发现并紧急处置,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经查,该车辆的驾驶人入职不到半个月,因驾车期间操作不当引发的险情。
6月11日下午,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到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大理养护项目经理部,对项目部负责人和养护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就人员与装备的规范管理、规范施工及信息互通等方面进行交流,着重对安全驾驶与规范停放施工车辆、施工现场警示提示、撤除施工现场的规范操作进行培训。并与相关负责人现场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发放安全行车的纸质宣传单和宣传视频。
会议结束后,该公司在大理管理处祥云分处召集路面施工人员和保通人员共计50余人集体观看了涉路施工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篇《生命无价,安全第一》。
拟稿:张汉斌
审核:范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