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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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溺水,安全同行宣讲活动

创建于06-12 阅读303

炎炎夏日,溺水事故已进入危险期和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提高自救互救能力。6月12日,我校联合呼伦贝尔市局农垦分局开展了防溺水自救互救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专业救援知识讲解,增强了孩子们的安全自护意识。

活动开始后,通过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学生们讲解了在河边等区域游泳玩耍的危险性,告诉学生们“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等原则。

(一)遇到意外自救常识

1.遇到意外要沉着镇静,不要惊慌,应当一面呼唤他人相助,一面设法自救。

2.游泳发生抽筋时,如果离岸很近,应立即出水,到岸上进行按摩;如果离岸较远,可以采取仰游姿势,仰浮在水面上尽量对抽筋的肢体进行牵引、按摩,以求缓解;如果自行救治不见效,就应尽量利用未抽筋的肢体划水靠岸。

3.游泳遇到水草,应以仰泳的姿势从原路游回。万一被水草缠住,不要乱蹦乱蹬,应仰浮在水面上.一手划水,一手解开水草,然后仰泳从原路游回。

4.游泳时陷入漩涡,可以吸气后潜入水下,并用力向外游,待游出漩涡中心再浮出水面。

5.游泳时如果出现体力不支、过度疲劳的情况,应停止游动,仰浮在水面上恢复体力,待体力恢复后及时返回岸上。

6.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7.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8.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库、河流、山塘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9.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均不宜戏水。

10.如果看见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

(二)水中自救与救生一般在水中所发生之意外事件,通常由于两个原因:

1.惊恐慌张:人于身历险境时,会因紧张而导致肌肉收缩、身体僵硬,而致活动力降低。

2.体力耗竭:不断之挣扎,将体力耗尽,减少生存之机会。

自救方法:发生溺水事故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水中自救之基本原则为:保持体力,以在水中维持最长时间。为达此要求,必须缓和呼吸频率,放松肌肉,并减缓动作。水中求生之基本原则为: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体,使身体浮在水上,以待救援。

(三)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

 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若没有救护器材,可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更不鼓励未成年人下水施救,救人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


活动最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不仅会远离危险水域,还会将知识讲解给身边的朋友,大家共同远离危险水域,共筑安全防线。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学生们自护自救的知识,也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切实筑牢学生安全“防护网”。

下一步,我校将继续做好全覆盖的暑期安全宣传,并加强隐患排查,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主编:李永峰

供图:李亚楠

监审:吴小晨

主办: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

承办: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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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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