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足迹”
19日下午,景德镇市瓷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平废品收购分公司等两家企业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收购废旧塑料并投入生产,拒不接受浮梁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停产整改及处罚等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就此事浮梁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发燕,局法规股股长王红,大队副大队长胡和平等一行5人,前往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公安分局衔接案件移交等相关事宜。
随后,一行5人实地查看景德镇市永德胜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佳宝防震包装有限公司,是否按照浮梁县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景德镇市昌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浮环整改办字[2020]1号)告知函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19日上午,浮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一、二中队执法队员在大队长方华生亲自带队下,对浮梁县湘湖镇古田村王家垅组群众举报反应强烈的景德镇市昌宏洗涤店的污水、黑烟及噪音等相关扰民问题。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现场对该企业的燃煤锅炉进行依法查封,同时下达了浮梁县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浮环查字[2020]04号)的决定书及扣押清单。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段勇一行3人现场指导,同时,邀请湘湖镇环保所主要负责人一同参于。
20日,浮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方华生,副大队长胡和平等一行4人,前往景德镇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请示支队领导协调辖区内污染环境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处罚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事宜。
执法“足迹”
18日,根据房管局小区居民举报反应小区一单元有户人家把狗放养在一楼过道口,影响居民上下楼及安全。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一单元一楼过道口栓养一条大型的阿拉斯加犬,堵在楼道口,影响上下楼的居民的人身安全及散发难闻异味,经询问在场居民得知,该狗主人住在一单元五楼及联系方式,因住户不在家,通过手机联系上狗主人并要求立行立改。
根据《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排污许可和登记的通告》的文件要求,18日,综合执法大队继续入企做好第二批9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及指导工作。
按局通知:综合执法大队20日上午除责任片区值班和下企业检查执法人员,其它在单位的执法人员,参加全局干部职工在局会议室练习《让中国更美丽和绿色江西》两首歌的练唱。
据反应,浮梁县樟树坑水电站新建员工宿舍的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己开工建设环境违法。
20日上午,经现场调查,该员工宿舍占地300平方左右,主体共三层1000平方己完工 ,责今该站停止后期建设,在未取得该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据群众反映称,县城青塘新村和郭家洲居民居住区两家大理石加工厂,自从大理石加工厂开工后,家里的灰尘大还很吵,该厂没任何防尘设备,污水更是直排到马路上,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21日,经查,这两家大理石加工厂位于红塔路和滨江路,靠近居民区。该厂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己投入生产,现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如发现擅自开工生产,将依法处罚。
根据4月24日浮梁镇群众反应查大村张家许沥青搅拌站生产时产生的污染环境问题,后对该站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
21日上午,联合浮梁镇环保所负责人现场检查,该厂按整改要求未生产。
21日,综合执法大队继续入企做好第二批9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及指导工作。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正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手胜,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部份工作人员继续对责任片区开展疫情防控(每日早上7:30一晚上10:30)的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扫码,同时做好责任片区居民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各股室骨干将主要精力用于做好各项工作,并按局办公室根据防疫要求临时安排,实行机动值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