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右江区龙景第五小学
2024年招生简章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第五小学
创建于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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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根据《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右江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右教发〔2024〕12号)精神,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如下。

一、服务片区

      1.右江区锦绣路:百色品润剑桥郡(19号)

2.右江区东洲大道:百色品润国宾府(1号)、金宸璞悦、碧桂园翡翠郡(10号)、百色品润剑桥郡三期御景臺、亿家·龙景豪庭小区、亿家·龙景名鎏小区(64号)

3.右江区园博路:碧园紫荆城(2号)、金紫荆星际大酒店项目(2#服务型公寓)

4.右江区百高路:百色高中(9号)

5.右江区龙旺大道:和泰养生文化园(鼎盛麓湖)、路桥观江府小区(20号)、品润朗樾城(2号)

6.大湾社区:大湾屯、沙洲屯、那羌屯、那午屯、六合屯。

(注:以上“ x”号指的是小区或单位门牌)

二、招生对象

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延缓至7周岁。

三、招生计划

招生6个班 ,招生人数270人。

四、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

将片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

1.根据右江区教育局分片划区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由右江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按政策落实相关优待对象入学原则。

按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

(四)严格学籍管理制度。

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五)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原则。

实行网上报名、审核、录取。

五、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关注“右江教育”公众号:6月5日-6月14日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公示“右江教育”二维码,家长扫码关注或直接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右江教育”点击关注。

右江教育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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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30日,家长进入“右江教育”公众号界面,点击底部“便民服务”-“招生报名”,选择“小学”进行报名信息填报,根据平台提示拍照上传以下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户主、监护人和学生页面)、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持有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面)、房屋租赁合同(户主房产证)务工证明、居住证等。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后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三)学校接受招生咨询: 6月15日-6月30 日,学校在校门口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学校网上核验材料:7月1日- 7月12 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

(五)学校现场核验原件材料:7月13日-7月15日,家长收到短信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学校现场打印《2024 年右江区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新生个人信息表》,家长和审核员签字确认。

(六)审核、审批入学名单:7月16日-7月28日,右江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审核、录取。

(七)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7月29日-7月31日,新生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

报名时间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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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以下情形者,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办理核验的;

(三)未到规定的地段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七、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将生源分为A、B、C、D、E、F六类,依次分批进行录取。学校预录取过程中,当前四类预录取 结束后,后两类报名学生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按学生积分 从高到低录取,积分相等的采用随机派位,学校学位满后,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到集团内其他校区或其他集团学校入学。

A类: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户主是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 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且是网上预报名时间 截止前交房并实际居住,按房产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法定 监护人没有房产的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若学 区内生源已超量,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 先的原则排序录取。若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多处房产,则优先根据其独立产权房产安排入学。

B类:在右江区域内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 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政策优抚优待对象的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C类: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直系亲属在城区内没有房产, 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直系亲属的,按户籍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户主是单位集体户的,按单位住房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

D类 :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满3年(截止网上预报名时间), 且有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本上,但户主不是直系亲属,法定监护 人在城区内没有房产,按户籍地址安排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如户籍迁入时间未满3年的,则按F类申请入学。

E类:不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 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按房产地址申请到学区学校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并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其他学区学校入学。

F类:不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法定 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持有百色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并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其他学区学校入学。

在学校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 人的监护对象在本学区内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

八、报名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各类生源网上报名时,请根据平台提示拍照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佐证材料由学校按照 A、B、C、D、E、F顺序分类审核。学校初审后,提交区教育局复审,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并录取。在学校现场核验材料时,各类生源需分别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复印件存档)。

(一)A类生源:

1.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本,下同)。

2.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需要提供以下 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②购房合同。

3.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需提供由百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未交房的购房合同。

4.法定监护人与非直系亲属共有的房产,还需提供由百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在百色城内是否还有其他独立产权房产证明材料。

(二)B类生源:

1.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2.烈士证、军官证、消防员救援证、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

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或人才层次A/B/C/D卡)等。

(三) C 类生源:

1.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2.父母双方在户籍地址的住所证明(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

3.由百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未交房的购房合同。

4.如户籍地址已不存在的,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不存在的证明。

(四)D类生源:

1.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2.父母双方的住所证明(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

3.由百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未交房的购房合同。

(五)E类生源:

1.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百色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田阳区、右江区各乡镇户籍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3.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②购房合同。

4.父母在右江区城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此类适龄少年儿童不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如要入学,则按F类来报名、录取。

(六)F类生源:

1.家庭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百色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田阳区、右江区各乡镇户籍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3.父母双方在右江区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

4.父母在右江区城区的务工证明或灵活就业说明(所列证件之 一:单位工作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说明等)。审验后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由右江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能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温馨提醒:我校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全国联网,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采集录入学生学籍信息,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遵照相关文件规定,学校不接收留级生及未足龄儿童,如家长隐瞒就读信息,将会造成学籍录入发生问题,导致无法建档录入,届时学校必须将学生退回原学校,所造成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招生监督电话右江区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0776—2850013(基教股)、0776—2808561(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文字:谭孟姜

初审:陆小兰

终审:罗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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