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规范使用常识

由广春
创建于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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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规范使用常识

一、选购合格产品。请自觉购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购买、不使用非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不骑乘、驾驶非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擅自加装、改装或更换电动机、蓄电池、限速器。驾驶合法合格车辆出行,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二、规范车辆停放。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要求,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和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架空层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落实安全间距要求和消防设施配备。

三、严格充电管理。广大群众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不得在人员密集、办公楼、住宅、宿舍、出租屋、自建房等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充电。禁止将电瓶拆卸后带至家中充电。禁止乱拉电线和插座充电,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插座充电,不得“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

四、加强日常管理。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网格巡查、防火巡查制度,加强辖区或管理服务对象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强化宣传引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常识的宣传,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张贴规范停放充电的警示标识、宣传海报等,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提升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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