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医保局召开慢性病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医保政策宣讲及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培训会

莲湖医保
创建于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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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莲湖区医保局组织召开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医保政策宣讲暨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培训会。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嘉,区医保经办中心负责人,社会监督员代表和定点零售药店代表45人参加培训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西安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区医保经办中心稽核组负责人结合自身监督检查经验,对参会人员进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培训,特别是对慢性病医保待遇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通报了定点零售药店常见违规问题和医保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培训会现场气氛热烈,与会社会监督员代表发言踊跃,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对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使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如何做好医保基金监督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思路。

      任嘉同志围绕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使命,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社会监督员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是对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社会监督员要与区医保局一道,齐抓共管,全面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搭建医保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社会合力。同时,要严格自律,保持亲清的服务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监督员形象;三是要健全机制、加强监督。区医保局要建立例会和信息登记、分析、办理机制,尽全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监督员履职环境,让社会监督有力度、有温度,走深走实,不走过场,共同筑牢医保基金防线。

      下一步,莲湖区医疗保障局将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体系,加强沟通协作,严格落实《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定期召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会、培训会。充分发挥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医保基金“吹哨人”、政策法规“宣传员”、医保和群众“联络员”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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