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邓湾乡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
当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喜悦洋溢在您的脸上。我们收获果实的同时,不要随意抛洒、焚烧农作物秸秆,广大村民应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秸秆焚烧有五大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破坏环境形象。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请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引导邻里亲朋支持配合秸秆禁烧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勇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
秸秆焚烧的危害
污染大气环境
危害身体健康
影响交通安全
引发火灾
破坏土壤结构
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