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邪教,崇尚科学—宝应实验幼儿园反邪教知识宣传

宝应县实验幼儿园
创建于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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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家长、小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宝应县实验幼儿园积极响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号召,决定从即日起,在园内开展“反邪教”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一、什么是邪教

简单来说,让你荒野,抛弃家,抛弃学习,相信上帝的是邪教;宣传世界末日即将到来,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邪教;提倡教治病,消灾避难的是邪教;欺骗和威胁女性被教主侮辱的是邪教;说传统宗教过时了,相信新神的是邪教;邪教是以上帝的名义煽动成员与政府对抗的邪教。

二、邪教的特点

 1.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    

 2.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    

 3.建立地下组织,开展非法活动;    

 4.不择手段骗钱;    

 5.反对政府,仇恨社会;    

 6.宣传世界末日的到来。

三、参与邪教是违法的

邪教伤害人民,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公害。  

 

1.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对于绝大多数被骗的人,要想尽一切办法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于极少数邪教领导和骨干,要依法严厉打击;那些骗钱、骗色、危害社会的邪教领导及其骨干、犯罪分子,是害人、犯罪,危害极大,性质恶劣,必依法严厉打击。       

2.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使用道门、邪教组织或使用迷信欺骗他人死亡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使用道门、邪教组织或者使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产的,按照本法第236条、266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使用会道门和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健康或者骗取财产,不足以刑事处罚;或者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活动的,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邪教主题教育

幼儿们通过主题活动对“反邪教”有所了解,也知道要做到不信、不听、不看、不传,增强对邪教组织的辨别力和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反邪教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是幼儿园、家庭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我们倡议:

一、加强学习,识别邪教。

邪教组织的本质特征是:假冒宗教,非法传教;散布着世界末日的谣言,危言耸听;建立地下组织,活动诡秘;神化教主,精神控制;假装关心,拉拢他人,扩大组织。

二、从自身做起,抵制邪教。

拒绝邪教、拒绝邪教组织的传单、邮件和一切反动宣传活动,拒绝邪教向我们的家人和朋友渗透,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用文明进步的思想言行塑造当代青少年儿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增强防邪意识,提高警惕。

遇到邪教,我们要不听、不信、不传;发现邪教宣传品,我们要主动上缴;看到邪教反动宣传标语,我们要及时销除;遇到邪教在骗人、非法集会、搞破坏活动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知道有人上当受骗,我们要及时提醒。

四、做懂法公民,提高法律意识。 

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要依照法律来惩治邪教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孩子共读科学书籍,引导孩子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倡导科学文化风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坚决抵制邪教迷信。

让我们携手共同筑起全社会反对邪教、关爱家庭、珍爱生命的坚强阵地,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共建文明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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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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