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压实各级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将库尔勒市包头湖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食品安全负责人
库尔勒市第十五中学校长
杨艳霞
食品安全总监
库尔勒市包头湖幼儿园园长
张小静
食品安全员1
库尔勒市包头湖幼儿园食堂管理员
海尼莎汗·阿布力肯木
食品安全员2
库尔勒市包头湖幼儿园保健医
再同古丽·木沙
食品安全员3
库尔勒市包头湖幼儿园食堂厨师长
库尔班尼沙·吾斯曼
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有关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电话:13325502426
库尔勒市包头湖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