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路 爱路 护路
铁路、公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爱路护路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让大家共同学习爱路护路安全知识,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知路•爱路•护路”主题宣传活动。
“爱路护路”教育主题班会
各班班主任通过知识问答、有奖竞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同学们宣讲铁路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真实的案例和图片,引导学生不要在铁路沿线玩耍、不跨越警戒线、不攀爬列车、不做损坏铁路设施设备等不安全行为。
“5.26我爱路”主题绘画
我园还组织各班学生开展了“5.26我爱路”主题绘画比赛,同学们用画笔告诉人们铁路安全的重要性,爱路护路从小开始,从我做起!
铁路安全小知识
铁路安全十不准
1. 禁止穿越铁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2. 禁止放养牲畜:《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3. 禁止击打列车:《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击打列车。
4. 禁止倾倒垃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5. 禁止放火烧荒:《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6. 禁止摆放障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7. 禁止翻越、破坏栏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8. 禁止拆损设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9. 禁止私搭乱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10. 禁止种植树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爱路护路安全教育,增强了学生的铁路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为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