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把放假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朋友们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放假时间:
1、调休时间:4月2日(星期六)上课
2、放假时间:4月3日(星期日)— 4月5日(星期二)共三天
3、返校时间:4月6日(星期三)照常上课。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清明是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小长假也是人们春日出行和聚会的高峰期。清明节将至,紧急提醒如下:
1.非必要不外出
清明节假期宁夏境内学生都可回家,但是回家、返校都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县外居住学生要做到学校和家“两点一线”。同心县内学生非必要不离同,离同必须履行报备;假期不到公共场合、不聚集、不聚餐,一米线、戴口罩,提倡居家。返校时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校园。
2.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两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3.倡导绿色祭扫
倡导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农村扫墓要从简从小,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出行路线,错峰祭扫,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不借祭扫活动举办春游聚集吃喝活动。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尽快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
2.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3.自觉遵交通规则,公交乘车规范。
4.乘车时幼儿系好安全带,不坐副驾驶座。
5.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幼儿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各位家长朋友,安全你我他!衷心祝愿各位家长:安全常伴,快乐同行,幸福相随!
韦州镇中心完全小学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