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准则 强师德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为了加强师德警示教育,落实学校责任,健全相应制度,坚持依法治理、从严治教。按照《教师法》、教育部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梳理违反教师行为准则的负面清单,组织教师讨论并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李官镇中心小学开展“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师德师风自查并做出承诺:
1.遵守公德,不参与邪教、封建迷信、反动、色情、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
2.不私自组织或接受他人委托,邀请组织学生补课、辅导或自习。
3.不利用职务之便,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强迫、暗示、课上不讲而课下办班等不正当手段,动员、诱导、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自习班、补课班。
4.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5.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学生文化课补习班介绍生源、提供场所或直接参与办班讲课。
6.不利用职务之便,借节假日、过生日等名目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7.不做各类社会兼职,如微商等;严禁在学生、家长能看到的QQ群、微信群、朋友圈中发布卖货信息;严禁替亲朋好友打商业广告。
8.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9.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提高规范从教意识和教育教学水平。
全体教师认真履行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瓦房店市李官镇中心小学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