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务新政,为企业减税降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公司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需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申报享受政策。公司资金财部在党建人事部的配合下,完成了申报资料信息备案,为后续公司按月享受税务政策打下了基本。
资金财务部下一步工作中要注意政策变化,通过合理利用税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有效减轻企业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企业也应确保所有税务活动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