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面对校园欺凌等情况时学会自我保护,2024年6月6日,宾阳县新桥镇中心学校本部邀请宾阳县政法队伍法治宣讲团到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本次受邀嘉宾是:广西安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马兴华律师。活动由新桥镇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黄晗主持,全体师生共1575人参加。
黄晗校长指出,法治校园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和谐稳定校园的重要保障。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要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宣讲中,马兴华律师通过提问,给学生详细的讲解了校园欺凌的五种行为: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财务欺凌;为学生讲解了青少年犯罪的趋势、特点、危害形势,以及青少年受到欺凌时应该怎么做,让学生明白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
同时,马兴华律师还对全体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讲解步行安全、骑行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家长接送安全、等内容,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
宣讲结束,马律师对全体同学提出殷切希望,教育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在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最后,宾阳县新桥镇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黄晗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黄晗校长带领全体同学宣誓:
我宣誓
我们不当残忍的欺凌者
不当冷酷的旁观者
也不当沉默的受害者
我承诺
尊重他人
友善待人
绝不参与欺凌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不仅树立了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的观念,还有利于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为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图片来源:全体教师
编辑:甘凤
初审:吴柳军
终审:黄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