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保密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 ——大余县内良乡公办中心幼儿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LANYANHONG.
创建于06-06
阅读 33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4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我国第36个保密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保密意识,营造良好的保密工作环境,近日,大余县内良乡公办中心幼儿园以保密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多形式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专题学习,筑牢防线

我园召开保密教育专题培训会,会议由邓淑滢园长主持,会上教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运用多起违反保密规定的案例教育,引导教职工在使用互联网、手机及日常言行中需特别注意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安全保密意识和提高能力水平,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

签订保密承诺书

通过签订保密工作承诺书,进一步提高自身保密工作意识,不断创新保密宣传教育形式,丰富保密宣传教育内容,进一步增强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升我园保密工作水平。

家园合作

发布保密工作倡议书

我园教师利用班级微信群发布保密工作倡议书,对家长进行保密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民安全保密意识。

保密意识人人有

保密法规人人守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

在人类社会,“保密”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组织、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其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事项或信息,都会根据需要实施“保密”行为。

为什么说

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表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没有任何例外。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编辑:蓝艳红

责编:林济红

审核:邓淑滢

阅读 33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