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及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企业长远健康发展。6月6日,永康支行党委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会议由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丁东晓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丁东晓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就下步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强化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履职尽责相统一,真正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接着,带领大家继续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具体内容,并对《条例》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处分种类、违法情形等进行了重点学习。要求大家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将其作为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水平、增强纪律观念的重要载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求要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以《条例》为指导,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国有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下一步,永康支行党委将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切实增强了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健全经营布局,拓展经营领域,优化经营模式,提升经营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