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学法 践行爱国——海口实验中学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教育学习会议

海口实验中学
创建于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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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抓好我校《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的进程,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通知》要求,我校于6月6日下午4点半,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爱国主义教育学习会议。本次学习会议由办公室副主任安燕妮主持,全体教职工准时参加。

      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党和国家长期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奋斗的不竭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首次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专门性、系统性的立法规定,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高度重视,谱写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建设的新篇章。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爱国主义教育法旗帜鲜明地提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实施措施和支持保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爱国主义始终是全体中国人民内心深处的灵魂血脉,其本质就是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教育法把党的指导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等纳入爱国主义教育体系,旗帜鲜明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立体深刻地用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导人民、教育人民、感召人民,凝聚起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意志。

      安主任在会上强调,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定和施行为契机,在学生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让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始终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高高飘扬,凝聚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加深了对爱国主义教育的认识,进一步激发了爱国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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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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