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塘街道瑞丁世纪幼儿园
防溺水宣传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李红
创建于06-06
阅读 290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防溺七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互救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准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救人。

🌊7.不准在上下学途中游泳。


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如果某种特殊原因不慎溺水,应遵循以下急救办法:

    1. 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 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 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 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1. 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绝不参与没有家长陪同的游泳活动,绝不到危险、陌生的河塘游泳,绝不在河塘边垂钓鱼虾,绝不做危险举动,远离溺水杀手。

    2. 如果游泳,一定要在自己的家长陪护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并要做好相应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1.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学会游泳;

2.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

3.不去非游泳区游泳;

4.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戴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生命只有一次!广大老师、家长和孩子,一定要牢记防溺水知识,时刻提高警惕,加强防护,珍爱生命!

长沙县泉塘街道瑞丁世纪幼儿园

2024年6月6日

阅读 290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