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小学位于红山区城南村,毗邻赤平公路。始建于1992年,多年来我校不断发展建设,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基本实现了绿化、美化、净化以及路面硬化,营造了浓郁的读书氛围。
校园环境
我校现占地665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734平方米,现有6个教学班,教师21人。
我校以均衡发展为契机,大力加大校园建设力度,设有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写字教室、科学实验室、心理咨询室、劳技教室、多功能教室等十大功能室,各功能室配有相应的教学设备,每个教学班配有最先进的教学一体机。学校面貌日新月异,如今校园环境优雅,空气怡人,是孩子们理想的乐园。教学条件日趋完善,为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是一支年轻有热情、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硬的教师队伍,所有任教教师均为大学本科学历。近年来我校教师16人参加在市级、区级教学比赛其中获得区级一等奖13名,二等奖3名,三人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8名教师被评为区级教学能手、2人被评学科带头人。
辛勤耕耘,换来的是桃李争妍,春华秋实,收获的是硕果满枝。我校政通人和,与时俱进,百业俱兴,前程似锦。我们将再接再厉,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断发展提高,取得更大的成绩。
学校紧紧围绕 “绿色教育”这一理念,本着“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教人民满意的学生”的教育宗旨,立足农村现实,科学施教,教研兴校,全面执行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
3.非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务工租住的适龄儿童;
4.烈士子女、驻红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5.赤峰市红山区引进并服务于红山区的高级人才子女;
6.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到红山区特校报名入学;重度残疾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二、红山区城南小学招生范围
城南村区域;赤平路以东,铁南大街东段至远联钢铁厂以南区域。
三、招生时间及网址
1.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2.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四、学位类型及学区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位划为六个类型:
A类:红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是红山区户籍,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房产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B类:外户有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内有房,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双方之一,且监护人和房产证权属人一致,并实际居住。
C类:红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D类:外户祖房。即适龄儿童少年非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而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红山区,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E类:红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是红山区户籍,父母在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在红山区租房居住。
F类:外户租房。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非红山区户籍,在红山区务工,且城区内(含红山区、新城区和松山区)无房产,在红山区租房居住。
注:上述A、B、C、D类型中的房产证权属人产权必须为100%,且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含)以前,若出现与他人按份占比的,无论占比多少,不算学区房使用;大厅、车库、小棚、办公性质的公寓不算学区房使用。
五、审核材料
材料审核时,所有类型学生要提供审核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审核要件序号顺序进行装订,报名表放在复印件首页。
(一)A、B类学生提供审核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新建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拆迁安置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部门打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学生的出生证。
(二)C、D类学生提供审核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祖孙三代须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如果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没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提供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关系证明;
2.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新建房没有房产证的必须出示购房的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款机打发票、不动产登记证;属于拆迁安置的要出示回迁安置合同与结算单;房产抵押的提供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房管部门打印);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学生的出生证。
(三)E、F类学生提供审核要件
1.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的二代户口簿;
2.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家长(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两本);
4.学生的出生证;
5.租住房屋的水、电条各一张;
6.F类学生提供上述材料外,家长(法定监护人)一方还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红山区区域内的务工证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特殊情况出示材料
1.非红山区小学毕业生提供上述审核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还要提供原就读小学的电子学籍卡(加盖原就读学校学籍印章)。
2.在审核材料时,如遇法定监护人不明确、抚养权不清晰等特殊情况,家长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佐证材料。
3.单亲家庭学生出示的要件,必须是有监护权的一方。
(五)郑重提示
市教育局招生系统与房产数据库联网,实现房产信息实时查询,对所有学位类型进行大数据比对,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诚信报名,如出示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城南小学已经准备好,欢迎新同学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