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八一中心小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全面推进我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三)控制大班额原则。
二、招生人数对象及辖区
(一)小学一年级招收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人数270人;
(三)不得跨区域招生,具体招生八一辖区:总场机关片、医院、八一彩门以内(含彩门)、 栖榕 (南、北)村、大利村、英岛(新、老)村、英岛农场401队、木材厂、南华煤气站。
特别说明:彩门对面海榆(西线225省道)一侧属于儋州市英岛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含昇鸿广场一带)
三、时间安排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22日。
(二)登记地点:儋州市八一中心小学(启慧楼一楼)。
(三)调查核实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7月2日。
(四)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24年7月10日。
四、招生类别及所需材料
(一)第一类:有辖区户籍(迁入时间需满一年)。
登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2022年8月31日前迁入。)
2.辖区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协议。 (协议购房需提供银行资金流水往来,房产证姓名与收款人姓名一致,若不一致提供与收款人是直系关系证明。)
(二)第二类:非辖区户籍,直系亲属在辖区有自建(购)房并常住的入学对象。
以建(购)房屋实际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以房产证、购房协议 (协议必须具有法律效律)、集资房证明、集体住户证明为依据。
登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辖区房产证
①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协议。
②政府颁发的土地安置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购买协议。
③集资房证明。
④属集体住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①②③④仅需提供一项)。
(协议购房需提供银行资金流水往来,房产证姓名与收款人姓名一致,若不一致提供与收款人是直系关系证明。)
3.父母名下的近一年水电缴费清单
4.有效居住证
(三)第三类:非辖区户籍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务工随迁子女。
对非辖区户籍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要求: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必须在辖区事业或企业单位务工(以劳动合同、有效居住证、单位证明等为依据)。
登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 提供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上岗证和单位证明
3.有效居住证
4. 父母在辖区单位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工资流水清单
(四)第四类:非辖区户籍,父母在辖区租赁房屋居住并经商的子女。
要求:一是租赁的房屋应是子女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家庭居住地,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两年(截 止2022年8月31日);二是父母须在辖区内经商(以工商执照、有效租赁合同等为依据)。
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父母在辖区的工商执照(注册需满两年2022年8月31日前注册)和店铺正面相片
3.提供有效的租赁房屋合同(居住时间满两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
4.父母名下的近两年水电缴费清单
5. 有效居住证
(五)第五类:非辖区户籍,父母在辖区租赁房屋居住务工的子女。
要求:一是租赁的房屋应是子女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家庭居住地,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两年(2022年8月31日前);二是父母须在辖区内务工(以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清单、有效租赁合同等为依据)。
到辖区学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父母在辖区务工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和务工单位门店相片。
3.提供有效的租赁房屋合同或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父母名下的近一年水电缴费清单
5.有效居住证
五、招生程序
(一)提交材料;学生或家长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自行到辖区学校登记、提交材料。提交的
材料要真实、完整,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退回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
(二)审核材料;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对登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三)实地调查;学校及相关部门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四)学校公示;学校对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招生名单核准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办法
(一)招生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
(二)符合条件的第一类至第五类学生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辖区学校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 为放弃登记资格。
(三)学校根据家长提供材料的分值优先招收第一、二、三类学生入学。如果学校招收第一、 二、三、类学生学位已满将不再招收往下类别,如果未满将依分值高低招收第四第五类。
(四)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情况下,其第四类第五类学生由学校指导安排到附近辖区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或民办学校就读。
七、工作要求
(一)学校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选派公道正派、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的同志
担任招生工作。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吃透政策,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
审核小组要分工明确,对申请登记的学生情况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 错漏和失误,对提供材料不完整者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二)严格执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儋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归档。实地调查核实。
八、复审程序
(一)材料分配:入学分班后家长所提供的材料由当班班主任保管复审。
(二)材料复审;班主任对本班学生以抽查形式复审。
(三)复审说明:班主任复审材料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将该生劝退回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
九、咨询服务
欢迎关注八一中心小学公众号
咨询电话:18117761666
海南省儋州市八一中心小学
2024年5月28日
一年级新生按类另所需材料清单
(一)第一类:有辖区户籍(迁入时间需满两年)。
1.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辖区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购房协议。
(二)第二类:非辖区户籍,直系亲属在辖区有自建(购)房并常住的入学对象。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 辖区房产证。
3.父母名下的近一年水电缴费清单。
4.有效居住证。
(三)第三类:非辖区户籍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务工随迁子女。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 提供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上岗证和单位证明。
3.有效居住证。
4. 父母在辖区单位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工资流水清单.。
(四)第四类:非辖区户籍,父母在辖区租赁房屋居住并经商的子女。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父母在辖区的工商执照(注册需满一年2021年8月31日前注册)和店铺正面相片
3.提供有效的租赁房屋合同(居住时间满两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前)
4.父母名下的近一年水电缴费清单
5. 有效居住证
(五)第五类:非辖区户籍,父母在辖区租赁房屋居住务工的子女。
1. 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
2.父母在辖区务工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和务工单位门店相片。
3.提供有效的租赁房屋合同或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父母名下的近一年水电缴费清单
5.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