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进入校园”的告家长书

晋江市陈埭镇江头万瑞小学
创建于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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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根据上级“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品进入校园”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在此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格要求孩子不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玩具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让孩子知晓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教育孩子珍爱生命,自觉抵制、远离管制刀具及危险玩具,做到不买、不带、不用的“三不”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监督与管理。

一、严禁携带以下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2.其它各类非学习工具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小剪刀、美工刀具、刀片,尖锐物体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3.各种刀、枪、棍、钢鞭、钢管、三节棒、铁棒、钢条、弹弓、玩具枪、萝卜刀等具有风险性的危险物品;

     4.火柴、打火机、蜡烛、鞭炮、香烟、电子烟、啫喱水、酒、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各种有毒有害类、麻醉类危险物品。在学习“交通标志”环节,采用了抢答的方式进行,同学们踊跃参与。

     6.垃圾读物类:宣扬暴力、凶杀、鬼怪、色情、封建迷信、邪教言论的报刊、杂志和书籍等。

     7.赌博工具类:扑克牌、麻将、长牌、骰子等

 

二、携带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危害

    1.容易因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2.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小朋友发生冲突,使用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品,极易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当然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伤害的需要。

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1.根据《中小学惩戒规则》,将对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2.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家校社联合,打造教育合力

      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我校决定在学生学习用品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此,学校希望您能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孩子这几方面的行为指导:

      1.在老师没有要求的情况下,不带刀具(含美工刀、安全剪刀等)和具有危险性的工具到校。

      2.由于学习需要携带的工具要按规定放好、使用。如美术课或劳技课需要用到的剪刀等要放在专门的工具袋里,剪刀必须是圆头的,有塑料套套好的,且只能有美术课或劳技课的时候带来,只能在课上使用,其它时间收在书包里。禁止带非学习用品类的用具到校。

      3.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如雨伞、扫把、畚箕等作为打闹的工具,更不可作为“攻击”的武器。

      4.践行递接物品的礼仪,不把剪刀刀尖、笔尖、伞尖等对着别人,以免造成伤害。

     5.家长给孩子准备学习用具时注意物品安全,如用圆头圆柄的雨伞(不用尖头伞)、学生用安全剪刀(不用大人使用的剪刀)、塑料尺(不用钢尺)等,每天关注孩子上学携带的物品,禁止一切危险物品入校。

       我们和家长朋友们一起对孩子进行禁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玩具入校的常识教育,同时起到监督作用,家校合作,共同助力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也将会对学生携带物品进行相应检测检查,请配合学校安全管理。

编辑:丁惠榆

初审:邓前芳

复审:牟小丽

终审:陈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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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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