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端午节廉洁提醒,请注意查收!

美友84999397
创建于06-05
阅读 45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4年“端午”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杜绝“节日腐败”,乌当区消防救援大队温馨提示:全体消防救援人员节假日期间,务必恪守纪律规矩底线,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九严禁”,坚决摒弃“小错不算错”“小节无碍论”等错误思想,时刻筑牢拒腐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任何形式的有价证券。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5.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7.严禁违规收受、持有、使用运动健身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8.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纪法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八项规定精神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莫懈怠

         纠治“四风”永不停, 自觉远离“节日病”

                      祝大家端午安康!

                       中共乌当区消防救援大队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阅读 45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