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五日上午九时,天津市蓟州区公安局和杨津庄镇派出所两位同志到杨津庄镇渔津庄中心小学进行安全教育。
对于这次教育我校学生期待已久,各位班主任高度重视。会议前日要求所有学生穿着校服,佩戴红领巾,会议中要正直端坐,认真聆听。
习总书记对广大儿童非常关心。社会形势的发展也使广大儿童面临各种各样安全问题。确保儿童安全,就是实现习总书记嘱托,确保儿童安全,就要播种安全的种子。
民警同志着重对学生重点安全问题进行讲解,着重说明了校园欺凌、打架、防溺水、交通等的安全隐患,强调儿童要学会自我保护的意识。
学生充分认识到,歧视或是孤立个人、多次恐吓谩骂、要钱要食、毁坏别人物品、揪头发、打人、肢体欺凌、语言欺凌、起侮辱外号、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等都是欺凌的行为。也认识到,内衣包裹的位置是为隐私。
同学们认识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伤害致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认识到法定责任年龄为16周岁。认识到杀人,伤害至死或重伤,强奸、涉毒等八宗罪为重罪。认识到12岁到14岁年龄,如果犯罪情节恶劣,也要承担严重法律责任。
此外,学生对交通、防溺水、电信诈骗,都有了更充分了解。
此次警校联合安全教育,是党对广大儿童关心的具体体现,是民警、学校教育职责具体体现,广大学生必将茁壮成长,安全快乐。
编辑:于继宝
审核:白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