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峰林场党支部召开专题研讨交流会

蓝瓦顶的雪
创建于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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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对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认识,提高党员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6月4日,薛峰林场党支部召开专题研讨会,围绕“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交流,市林业局副局长王龙岗列席参加。

      会上,支部书记董卫斌就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汇报,原原本本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以及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解读文章。学习后,与会党员紧扣“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结合学习感悟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严守工作纪律,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冲在前、干在前。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廉洁自律,注重道德品行,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随后,王龙岗副局长对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遵循,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二是加强《条例》学习。要逐章逐条全面系统的学习,坚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从内心深处遵从纪律、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新修订的《条例》既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又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负面清单,必须把学习《条例》作为重中之重,在用心学习中砥砺忠诚品格,在准确知纪中矫正思想行动,在自觉明纪中提高免疫力,在严格守纪中筑牢防线。三是强化警示教育。要准确把握“六大纪律”主要要旨和规定要求,突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深、学透、学到位,以案促学,以学促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全过程。

最后,组织党员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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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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