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绝骑乘超标电动车”倡议书
——银城幼儿园致家长一封信

银城幼儿园
创建于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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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动车已经成为广大民众便利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超标电动车的泛滥使用却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不小的隐患:速度过快、刹车性能差、无保险保障、无驾驶资质、易引发火灾。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特向全校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呼吁大家共同拒绝骑乘超标电动车。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骑乘超标电动车,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并积极配合交警、交通部门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文明出行,争当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1.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的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交通法规明文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不允许骑电动车。

2.骑车的学生必须熟练掌握骑自行车、电动车的技能,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刹车、转向等是否安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不得将车辆转借给其他同学骑行。

3.骑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论骑自行车、电动车都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行车时不得两人以上并行,不追逐打闹。

4.骑行时一定要控制好车速,不骑快车。骑行遇弯道时,要减速慢行,经过道路出口时,要停车观察道路左右车辆行驶状况,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骑行时要注意避让行人车辆,特别是要远离大型车辆。

5.电动车上不宜配备影响安全骑行的装备,如遮雨棚、挡风装置等。骑电动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6.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或多人骑一辆车、不要带耳机听音乐骑车。

三、加强宣传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努力成为文明交通的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交通治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善意提醒,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出行更安全。让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坚定拒绝骑乘超标电动车的决心,共同努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好我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城市交通环境的改善,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治理优”的现代化魅力山城贡献我们的力量。

银城幼儿园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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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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