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第四十八中学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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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四十八中小学部】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

创建于06-03 阅读396

      法律就像人生的红绿灯,更像是一条警戒线,时刻提醒我们不逾矩不越线,又是矗立在我们身边的保护神,时刻保护着我们,不受不法侵害和利益侵害。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向未成年人普及《民法典》知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预防校园欺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氛围,让学生了解毒品危害,维护学生身心健康。长春市第四十八中学小学部邀请法治副校长北京大街派出所教导员张刚同志,深入校园开展了综合性法治教育讲座,48小徐慧平校长、副校长王雪莲、马兰以及孔黎明副书记、德育主任周佳宁、安全主任柳轶出席本次活动。

颁发聘书

    讲座开始前,徐校长为我校法治副校长颁发了聘书。

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阳光校园

讲座中,法治副校长从“什么是校园欺凌”着手,引导学生认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用鲜活的事例,以案释法,教育学生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眼旁观者,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结交正能量朋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远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学生要与他人友好相处,不斤斤计较、不打架斗殴,善于观察,遇到困难临危不惧,依法维权,讲究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和策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03:41

      张副校长依次讲述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动机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讲解了出现校园欺凌的原因、校园欺凌的危险性,以及面对校园欺凌时同学们该怎么做。教育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学们认真聆听,观看视频。踊跃发言,学习氛围浓厚。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尊重法律、敬畏规则。

04:52

    讲座中,大队辅导员何老师首先解读了《民法典》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它在公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对青少年权益的保护。她指出,《民法典》不仅是生活的教科书,更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律盾牌,让孩子们明白权利与责任的边界,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们通过观看视频了解了生活中《民法典》应用实例,此次讲座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宣传了《民法典》,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拒绝毒品 人人有责

      此次禁毒讲座以新型毒品的伪装性、迷惑性、危害性为宣讲重点,大队辅导员何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宣传讲解毒品的基本知识及新型毒品的危害,通过观看视频让学生对毒品知识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自觉抵制诱惑,保护自己和家人不受毒品的侵害。

04:43

      学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能更好地认清毒品、防范毒品对自己的侵害,而且对树立良好的人生目标,更好地生活、学习和成长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综合性法治讲座的开展,使全校师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认识到《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解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增强了师生文明守纪意识,巩固了师生的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构筑了坚实的校园安全防线,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寄托。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建设法治校园。

总策划:徐慧平

策    划:马   兰 王雪莲 孔黎明

撰    稿:何璧男

摄    影:周佳宁 何璧男 

组    织:主题课程部

审    核:马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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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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