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和终端防治,坚持“源头”“终端”双向发力,把“严监管”措施落实到塑料监管治理全链条。5月31日,根据线索,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蒙所在局领导的组织协调下,联合本号市场监管所、提蒙乡政府执法中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室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禁塑突击检查,在陵水县提蒙乡礼亭村某农户民房内查获大量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经查,该农户民房内存放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白色塑料袋、黑色塑料袋、槟榔专用袋、PE材质“好运来”保鲜袋背心袋、PE材料“长和”保鲜背心袋、聚丙烯“鸿运”500碗、PP材质“金玉满堂”餐具、“宝汇”环保可微波塑料餐盒、“200型”背心环保袋等均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涉案一次性塑料制品涉及38个品种,一共110件。
各部门执法人员齐心协力,对仓库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清点,县综合行政执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清点好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行扣押封存,并将进一步对涉案当事人依法处置。
下一步,我所将持续保持严管、严查、严处理的禁塑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执法范围,巩固监管效果,确保禁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更加紧密的工作合力,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共同遏制禁塑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