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局消防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深入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创建于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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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办居民楼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行为,严防因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引发火灾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晋州市局消防办联合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深入金惠华苑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重点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的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是否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小区的楼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是否存在乱接乱拉电线及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职责情况。

    检查人员当场联系业主并向业主详细讲解了楼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危险,当场责令立即将“飞线”移除,按要求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到集中停放区域。同时,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和夜间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并采取微信群提示、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警惕性,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下一步,派出所消防办将组织各派出所持续加强对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重点等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八个严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严禁“进楼入户”行为发生。对阻止劝诫无效的车辆、人员登记造册,视情在小区内微信内、宣传栏等公开提醒相关人员,对多次劝阻无效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切实消除了一些消防安全隐患,增强了住宅小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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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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