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小朋友们:
大家好!铁路、公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
知路爱路护路,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既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障家庭幸福的前提。为加强铁路安全教育,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从自己做起,以实际行动爱路、护路,共筑平安回家路,时刻谨记安全第一哦!
铁路安全小知识
1、禁止穿越铁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七款规定:禁止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2、禁止放养牲畜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羊牲畜。
3、禁止击打列车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击打列车
4、禁止倾倒垃圾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5、禁止放火烧荒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6、禁止摆放障碍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第三款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7、禁止翻越、破坏护栏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八款规定: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8、禁止拆损设施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9、禁止私搭乱建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10、禁止种植树木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铁路安全“十不准”
1、不准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玩耍
2、不准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
3、不准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内玩耍;
4、不准敲击列车,向列车投掷物品;
5、不准攀爬铁路防护网、防护栏和防护墙;
6、不准拆卸、损毁铁路设施和安全标志;
7、不准骑乘车辆抢越铁路道口;
8、不准在铁路边放牧;
9、不准做损害铁路的事。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家庭的美满幸福,请您自觉遵守铁路规章、维护铁路运输安全,提醒身边人不要做破坏铁路运输的事情,做一个爱路护路的好公民。
陇县实验幼儿园将持续对幼儿开展爱路护路安全教育工作,使宣传教育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纽带作用,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的良好氛围,达到发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确保一线平安”的社会目的。
编辑:巨小花
审核:张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