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宁陵县立足高质量发展需要,在组织领导、指标设置、考核方式、结果运用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真正让基层干部集中精力保稳定、谋发展、促振兴。
强化组织领导,精简考核事项。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扎实做好我县基层减负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带头抓行动,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基层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并就具体贯彻落实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在全县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包含全县党员干部在内的“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坚持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深入查摆问题,做到查准“病因”、找准“病根”、抓实整改。二是聚焦考核重点。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作,结合省、市年度任务目标,及时更新考核重点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确保当年度重点考核事项符合中央、省、市重点工作要求。在检查方式上,实行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要求任何领导个人及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增加考核事项内容,严把考核入口关,有效控制考核事项数量。三是厘清权责边界。本着“考精、考细、考重点”的原则,针对集中调研、考核测评等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梳理领导班子建设共性指标和专项考核指标中重复交叉、多头考核的内容,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考核指标对接整合协调会,结合“属地管理”适用意见,明确职责划分,对涉及镇、街道考核指标和工作责任状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的主责主业,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优化考核指标,提升考核实效。一是整合考核指标。对于全县不同类别的考核指标进行梳理汇总,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等方面职责相近、内容类似、指向相通的考核指标合并到党建工作成效考核中。针对督查内容涉及专业领域较多的事项,开展联合督查,统筹调度主题相近的督查检查、调查研究,通过“合并同类项”全面整合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二是优化过程管理。采取“县考核领导组牵头抓总、考核办统筹、各乡镇落实”的上下联动的考核工作机制,实行“月报告、季分析预警、年考核”的考核指标管理模式,要求各部门未经审批备案,原则上不得单独开展对各乡镇实地考核,确需专项考核的报请县考核领导组统筹决定。在年终考核时,对于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营商环境等共性指标,安排综合考核组集中统一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效率,为基层减负释压。三是简化考核指标。按照细化、量化、简化、可操作的原则,通过乡镇班子专题会议研讨、指标论证会研判、征求群众意见研商、考核领导组研审“四研共定”的方式,在充分对接上级考核的基础上,科学整合各类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指标准入退出管理,对指标内容不务实、重点不突出、目标不清晰的坚决予以去除,最大限度压减对乡镇的考核指标数量,做到“瘦而精”“个性化”。
创新考核方式,增强考核效能。一是转变督考方式。过度的留痕主义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外在表现,因此要自上而下切实转变思想,精文减会,逐步走出“以会议抓落实,以材料论英雄”的工作误区,坚持简捷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积极推行“三考排位”,制定“精、简、实、细”的政绩考核制度,立马跟踪问效,帮助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坚持“四下基层”工作法,要求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带头示范带动、参与具体工作,把问题消除在基层、落实到行动中,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钉钉子精神为基层减负增效,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推动工作由“重痕迹”向“重实绩”转变。二是强化动态考核。采取“每月一分析、季度一监测、半年一评估、年度一考核”方式进行过程管理,将日常考核做实做细,对过程管理中发现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预警台账、扣分台账,及时制定提醒事项清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精准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提升考核影响力。三是强化现场考核。采取“四不两直”式暗访督查,多到实地看、多听群众说,力戒考核中的繁文缛节,对未按时间要求推进工作或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提醒及业务指导,并跟踪整改落实,达到提升工作质效的目的。
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作用。一是发挥容错纠错作用。遵循“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干部职权边界,以明确容错的界限为前提,规范容错标准,把握容错尺度,深化基层减负政策,建立真正保障基层干部权益的体制机制,避免因问责泛滥打消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使基层干部摆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桎梏,引导基层干部真正全身心投入实际工作,有力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发展。通过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引导当事干部全面分析原因,深刻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激励干部成长。二是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坚持考人和考事结合,实行考核结果与激励先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挂钩,做到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优、教育、奖惩、监督、管理、培养“七关联”,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三是发挥考核共享作用。建立健全督查考核结果共享共用机制,将日常督查、实地督查等多种督查形式形成的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量化得分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考核结果共享共用机制,将年度综合考核中的问题“负面清单”作为政治巡察、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督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