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廉洁文明、安全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杏坪镇中心小学提醒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有偿家教”,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摒弃侥幸心理,守住“廉洁关”,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一、严禁违规收送节礼。要时刻牢记并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不违规收送节礼,特别是对“微信红包”、电子礼券等更要高度警惕,廉洁过节,过好“廉节”。拒收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包括通过电子支付手段赠送的红包礼金和以电子形式支付的手机话费等。
二、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党员干部要带头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或参与变相公款吃喝,对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要坚决说“不”。拒绝参加学生及家长以任何形式安排的宴请以及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引领社会风气。
四、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等。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个人、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要求家长为自己说情、办事,不做任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事情。
六、严禁酒后驾驶、醉驾、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
七、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严禁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九、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位,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
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柞水县杏坪镇中心小学党支部委员会
202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