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一中师生的一节法治讲座

棠棣.
创建于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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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进校园防欺凌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遵化市第一中学于2024年5月31日特别邀请遵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海同志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

出席本次讲座的领导还有遵化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赵英坤和法官郭静。令人动容的是,在本次讲座前,李海庭长为了本次讲座能够有的放矢、扎实有序地开展,在腿部受伤、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带领他的团队,走进一中进行深入调研,详细了解了我校的普法工作和学生的基本情况,并就此项工作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当他拄着双拐进入会场的那一刻,全场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同学们被李海庭长的满腔热忱和高尚的情怀深深地打动;掌声经久不息,这既是对遵化法院人的钦佩,更是对遵化法院人的由衷地敬爱。

讲座开始前,遵化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张晓龙强调了举办本次讲座的重要性和目的,为本次讲座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热情。

遵化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赵英坤进行了发言,她话语温柔但充满力量,将情与法的关系娓娓道来;她告诫同学们,要有比守法更高的道德追求,要像范文正公一样,有远大的志向和高尚的品格,要有责任有担当,肩负起铸造中国梦的神圣使命。

李庭长为本次讲座精心选取了素材,以近期的热门电影《第二十条》为切入点,制作了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宣讲材料。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李庭长为同学们深入讲解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并配合着电影片段和真实案例,对每一项规定都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解释。

他诙谐幽默的语言,鞭辟入里的分析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对同学们来说,这堂课能让他们受益终生。李庭长不仅教同学们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还鼓励同学们,不论是面对校园霸凌还是其他不法侵害,要靠智慧而不是靠拳头解决问题。

李庭长还建议同学们,要加强自律自爱,树立健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际圈、文化圈,远离经营性网吧、游戏厅、 KTV 等娱乐场所,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盲目跟从、不攀比,切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损友,善交益友。

最后,政教处主任梁鹏为本次讲座做总结。他指出,防范校园霸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一中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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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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